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开展锂电产业项目评价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川经信规〔2024〕6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部门、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经济合作部门、税务局:为认真落实经济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关于《促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研究制定了《开展锂电产业项目评价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推动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综合评价、分级分档、动态管理、精准施策的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制度,一、主要目标通过全面构建评价方式科学、指标体系完善、结果应用全面、引导作用突出的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体系,推动全省锂电产业发展质量和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本地区锂电产业项目开展初审评价,B类项目(鼓励提升类)为质量效益和技术水平较好,C类项目(倒逼转型类)为综合效益和技术水平滞后,引导各类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优先投资A类项目建设,指导全省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工作,推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工作落地见效,将项目评价结果与产业优化布局、产业园区提档升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等结合起来,各市(州)有关部门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指标和配套政策的解读,附件:1.四川省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拟建项目)2.四川省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存量项目)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