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自贸片区政策兑现有关规定,拟对青岛莹裕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给予2024年1-10月份青岛自贸片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扶持资金,现予以公示,如下:序号企业名称拟兑现金额(万元)1青岛莹裕能源有限公司733.922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1503青岛裕康华贸能源有限公司84.72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附本人身份证号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4年12月17日17:00前送达青岛自贸片区管委1525房间,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逾期及匿名提出异议的,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鹏湾路57号联系电话:0532-86760819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产业促进部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