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1015:39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根据《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3〕84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慈溪市专利、品牌、标准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慈市监管〔2024〕2号)文件规定,我局拟对慈溪市2023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标准、认证申报单位兑付奖励资金,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营者纳入纪检监察机关“行贿人”信息库的,不得享受本政策奖补资金,上年度制造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C类企业,减半享受本政策奖补资金,亩均效益评价D类企业,不予享受本政策奖补资金(国家、省、宁波和本市的普惠性、补偿性政策,C类、D类企业均不予纳入各类评先评优范围,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取消3年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慈溪市市场监管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联系电话:63119563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开发大道238号708室附件:2023年度慈溪市第二批知识产权、标准、认证奖励资金名单.xlsx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