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第七条第二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事项文件精神,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24年度有1家小微企业申请吸纳就业岗位补贴,吸纳1名就业困难人员,经核查,符合条件并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现申请拨付该单位6-10月份吸纳就业岗位补助0.15万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10日-12月16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或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部反映,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359-2089925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部:0359-2222571附件:2024年度运城市本级小微企业吸纳岗位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市保安服务公司人员花名册.xlsx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