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生命健康等医药医疗领域基金1支,现对拟设立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要求的基金管理机构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子基金设立要求1.投资方向: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制造领域,2.单个子基金规模: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5.出资比例:县产业基金对单个子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总规模的20%,6.管理费:投资期不高于1.5%/年,退出期按未退出项目实际投资额不高于1%/年,7.基金存续期:子基金存续期限包括投资期、退出期等,经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延长期不超过2年(含),3.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具有完善的行业研究、创业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4.子基金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拥有良好的合规记录,5.至少有3名具备3年(含)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6.子基金管理机构(普通合伙人)在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子基金目标认缴总规模的1%,(二)募资能力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须至少已经募集到拟设立子基金目标总规模的30%资金(不含政府方出资部分),根据征集程序择优确定基金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