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部门: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要求(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决定开展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标准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附件1),二、组织实施(一)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请参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附件2),(二)各县区工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后向市工信局推荐,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广泛宣传《实施细则》,做好企业申报指导工作,(二)申报企业按照佐证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上传佐证材料,(三)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对照评价标准,于11月12日前在申报系统提交审核结果,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市工信局咨询电话:3379292霍邱县工信局咨询电话:6021001金寨县科技商务工信局咨询电话:7052155霍山县科技工信局咨询电话:5031036舒城县工信商务局咨询电话:8621971金安区工信局咨询电话:3261602裕安区工信局咨询电话:3999732叶集区科技工信局咨询电话:6489260市开发区经贸科技局咨询电话:3636791附件1: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doc附件2: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docx附件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docx附件4: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附件5: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docx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