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金融服务模式创新赋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为发挥财政资金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中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区财政制定了《关于财政支持金融服务模式创新赋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现予印发,第二章支持方式第四条通过设立财政支持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专项资金池,发挥政府资金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中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设立1亿元规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拨投结合资金池(简称“拨投结合资金池”),单个项目财政累计支持的研发合作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对单个项目累计支持的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第六条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对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撬动作用,设立1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资金池,第八条加大产业扶持资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力度,统筹整合10亿元区级产业扶持资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第三章管理机制第九条本办法涉及的财政资金(不含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纳入区级职能部门预算,拨投结合资金池纳入区科委部门预算,政策性融资担保资金池纳入区财政局部门预算,拨投结合资金池支持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