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江西省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30号)的依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县就创中心通过相关数据进行比对,核实人员身份类别、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同意认定江西华利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鄱阳县分公司等7家企业8人情况如下:序号用工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认定人员身份认定务工时间认定务工月数1江西华利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鄱阳县分公司张新37292*********941贫困人口2024.05-2024.117个月2鄱阳县林旺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何印心36233*********911贫困人口2024.01-2024.1111个月3鄱阳县林旺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黄秀梅36233*********920贫困人口2024.01-2024.1111个月4鄱阳县航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李登宝36233*********771贫困人口2024.01-2024.1212个月5江西省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余剑波36233*********812贫困人口2024.01-2024.1212个月6江西省鄱湖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康月丹36233*********563贫困人口2024.09-2024.113个月7江西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雷海英36233*********246贫困人口2024.01-2024.1111个月8江西迪隆豪众汽车有限公司乔晓芳36233*********143贫困人口2024.01-2024.1111个月对享受补贴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鄱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电话:0793-626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