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外省籍首次来宜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指引一、政策内容对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二、补助对象“对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是指身份证前2位非“42”,2024年1月1日以前在湖北省内无就业登记和参保记录人员,首次在湖北省内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三、申报资料(1)一次性就业补助申报表(下载见附件,企业填报);(2)企业盖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市民卡复印件;(3)外省籍首次来宜人员现场核验身份证;四、申报流程(一)申请受理,由宜昌市伍家岗区企业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大厅人社窗口),(二)审核公示,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面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和个人市民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