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定安县促进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意见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28号)以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783号)等上级文件精神,我委多次修改《定安县促进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但均未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因此拟废止《定安县促进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0日,二、意见或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时间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委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三、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邮递信件:定安县定城镇兴安大道2号县政府大楼县发改委208室,特此公告,附件: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促进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