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科技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湖市科高发〔2023〕2号)有关规定,经对要求认定为2024年市级科技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奥贝光学膜材料市级科技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54家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符合市级科技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科技局和市纪委市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通讯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1236号邮编:313000传真:0572-2037942联系电话:市科技局高新处电话:0572-2667161监督电话:局机关纪委0572-2667152纪检监察组0572-2398591附件:2024年第二批市级科技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公示名单湖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2月10日3974579-23197-49-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