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知识产权局2024年度第2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重庆市知识产权局2024年12月10日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规范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管理,第二条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的以培育高价值专利、强化“产学研服”协同创新、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专利产业化、引领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要目标的项目,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管理,项目的主要任务是:(一)建立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机制,在项目单位内部实现高价值专利培育全面覆盖的创新体系,建成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单位:(一)新技术或新产品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八条项目的通知发布、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管理程序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项目单位应按照市知识产权局要求提交项目执行进展、阶段性成果和工作计划等,市知识产权局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第九条市知识产权局加强项目管理和业务指导,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条每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50万元,第十一条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专利检索及数据库建设、专利导航、专利布局、转化运营、宣传培训及其他相关费用,《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知发〔2022〕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