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96586电子邮箱:xmgxjrjc@xm.gov.cn附件:厦门市促进软件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2月9日附件:厦门市推动软件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在本市综合经济贡献增量不低于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软件企业,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软件企业与市内工业企业签订的工业软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50万元以上的,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剥离软件服务业务,对纳统年度综合经济贡献超过2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家平台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年度服务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平台按照年度服务收入的10%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年度服务收入50万元以上的平台,且研发费用不低于1000万元的规模以上软件企业,按照每500万元研发费用给予1个软件骨干人才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