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届深圳(湾区)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即日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主办机构和申报时间(一)主办机构: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二)申报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8月15日二、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合法经营资格,2.拥有注册商标,其产品、服务的商标应按国家商标管理规定办理登记注册,其产品、服务质量在当地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其产品或服务所占市场份额较大或市场销量(或利润率)居本行业前列,5.自主创新能力强,对于拥有自主创新成果,特别是拥有核心技术、拥有知识产权专利的企业,予以优先获相应加分,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环境违法记录,予以优先获相应加分,入选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品牌价值500强等知名榜单的企业优先参评,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发生质量事故、侵犯知识产权、偷税骗税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