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按照《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冀财规〔2024〕4号)要求,现下达2024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列“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科目,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请各地按照《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冀财规〔2024〕4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附件:1.2024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分配表2.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