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宝人社〔2022〕26号)文件精神:“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该项政策从2022年1月1日执行”,现将我县2024年第二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为期7天),如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与宝兴县人社局联系,监督电话:0835-6821109,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11日序号企业名称吸纳脱贫人口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签订合同起止时间补贴金额(元)备注1宝兴县嘉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李永芬女513128********80242023.1.10-2025.1.101000银行发放2宝兴县嘉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洋仁霞女513126********32292023.5.1-2025.5.11000银行发放合计2000元合计大写金额:贰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