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艺术基金面向社会集中受理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的申报,三、资助类型和要求申报项目应具备详细、完整的实施方案,(一)品牌演艺活动项目申报项目应是能够体现正确价值导向、传播内容积极健康、艺术创新创造活力持续增强,(二)对外文化交流项目申报项目应是服务保障国家外交大局,申报项目在正式立项前应获得国家、北京市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艺术推广普及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五、资助方式申报项目基金资助额度占项目全部成本核算的比例一般不超过60%,1.品牌演艺活动项目、艺术推广普及项目,申报项目如获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资助,(二)实施要求申报项目获得基金立项资助后能立即实施,八、申报材料(一)《北京文化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资助申报表》,(七)其他相关申报材料:1.申报品牌演艺活动项目,需提供展演活动工作方案、参展剧目完整视频、与承接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以及前三届展演活动举办情况、活动视频或照片以及社会影响证明材料,往届获得基金资助的申报项目,2.申报对外文化交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