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助类型和要求(一)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新创资助项目申报作品应为前期筹备工作扎实周密、剧本等创作较为成熟,2.已正式演出的往届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大型舞台艺术新创资助作品,已获得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舞台艺术作品加工提高、滚动资助、演出奖励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三)小型剧(节)目整理加工项目申报作品应是2021年1月1日以后完成创作和演出,四、资助额度1.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新创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歌剧、舞剧、音乐剧不超过400万元,2.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滚动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3.小型剧(节)目整理加工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4.舞台艺术作品配套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代表北京市参加2023年度国家级展演活动的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新创资助项目、滚动资助项目,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滚动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修改提高、挖掘整理及演出交流环节,申报项目如获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资助,八、申报材料(一)《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项目资助申报表》,(三)申报大型舞台艺术作品资助项目,(九)其他相关申报材料:1.申报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新创资助项目,3.申报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滚动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