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林业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共福鼎市委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鼎委发〔2019〕10号)和《福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鼎财绩〔2024〕6号)的文件规定,我局对你单位实施的2023年度“栀子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意见印发你单位,请你单位对照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反馈我局农业股并报绩效股备存,逾期不报的,将依据《福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鼎市市直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鼎财绩(2022)6号)进行扣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整体得分,福鼎市财政局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