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日照市“科技副总”选派工作,一、需求征集范围及条件1.在日照市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含“科技副总”本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或入伙)的企业,4.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需求强度排列选派顺序,企业根据经营管理及研发实际需要,填写《企业聘任“科技副总”需求情况表》(附件1),并报送至所属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辖区内企业“科技副总”选派及岗位需求并征求同级组织部门意见后,3.高校、科研院所等派出单位按照合作意向及企业需求组织选派,四、有关要求1.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发动有意向的企业填报《企业“科技副总”需求登记表》(附件1),汇总形成《企业“科技副总”需求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征求同级组织部门意见后,2.高校、科研院所等派出单位要从企业岗位需求、专家能力水平、合作预期效果等方面综合考量,填写《日照市“科技副总”申请表》(附件3),联系人:王菲联系电话:0633-8776329邮箱:kjrck@rz.shandong.cn附件:1.企业“科技副总”需求情况登记表附件:2.企业“科技副总”需求情况汇总表附件:3.日照市“科技副总”申请表日照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15日附件1.科技副总需求登记表.doc附件2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doc附件3日照市“科技副总”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