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23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软件业务收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软件业务收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二、信息技术企业“首次突破”奖励(一)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为日照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剥离组建独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奖励(一)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为我市行政辖区内的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剥离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二)申报材料1.剥离组建独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奖励申报书,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软件业务收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4.以“企业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条件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统计局B203/F203财务状况表(本地口径),对推荐企业是否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违法等行为统一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查证有关情况,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数字经济加速倍增”奖励资金的通知--附件.docx附件:1.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申报书和汇总表2.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首次突破”奖励申报书和汇总表3.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奖励申报书和汇总表4.省级以上优秀项目奖励申报书和汇总表5.剥离组建独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奖励申报书和汇总表6.新进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奖励申报书和汇总表7.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落户奖励申报书和汇总表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