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日照市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奖励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动工业倍增“头号工程”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第二条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奖励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资金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第四条企业纳统奖励范围为2024年月度纳统企业、2024年年度纳统企业以及2025年2月月度纳统企业,第五条资金分为激励首次月度纳统工业企业和首次年度纳统工业企业两类,(一)首次月度纳统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实现首次月度纳统最高先奖励7万元,年内产值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最高再奖励3万元,(二)首次年度纳统工业企业,给予最高8万元奖励,实现首次年度纳统最高先奖励5万元,第九条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据实提报符合纳统奖励的相关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奖励情况进行审核,第十条本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