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近期对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吉凤街道武陵山大道19号邮政编码:416000联系电话(兼传真):0743-82258508223821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初审意见公示汇总表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