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制定了《宜春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宜春市财政局2024年12月6日宜春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是指接受宜春市财政局委托开展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造价咨询机构,第二章业务委托第三条预估评审费用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市财政局通过江西省投资评审业务管理系统按轮次随机抽取第三方机构,第四条第三方机构必须回避的情形(一)已经为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预算编制、全过程咨询、预算评审、结算初审、检测等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三)第三方机构评审人员与被委托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近亲属关系或有经济利益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况的,(三)第三方机构对所评审的项目,第九条评审报告内容第三方机构的评审报告应及时报市财政局备案,涉及回避情形的第三方机构需在下达委托任务后2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回避,(二)第三方机构应结合项目特点安排参审人员,第十三条档案管理责任第三方机构应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预、结算评审和稽核的咨询费由市财政局支付给第三方机构,启动稽核的情形有:(一)核减率明显异常或市财政局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发现评审第三方机构存在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行为的,或执业人员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第三方机构参与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业务,附件:第三方机构参与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咨询费计费费率及限额标准表附件第三方机构参与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咨询费计费费率及限额标准表基准封顶额累进费率及项目难度系数预算评审封顶额调整系数%(对应基准封顶额的%)核减计费额累进费率送审额区间(万元)分档上限(万元)累进费率(‰)非仿古建筑类综合(土建装修、安装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