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信基〔2024〕136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数据局省委人才办关于印发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数据局、人才办,对新入选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对新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平台类)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平台创新能级提升行动3.加强新技术融合应用创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加速创新资源要素集聚,支持平台企业、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高校院所等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应用创新推广中心等各类载体,(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平台应用水平深化行动6.分业分级推进建设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7.鼓励推广新模式新业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8.推动中小企业“链式”转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平台生态体系发展行动9.释放工业数据要素价值,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参与“数据要素×”行动,(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0.强化数字化服务对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实施平台要素机制保障行动12.夯实网络基础设施,(省委人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4.增强金融支持力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6.提升数据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