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支持方向及标准(一)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通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建设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对接应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三)支持企业在本市建设运营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单店月均在京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额不低于20万元,单个项目支持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四)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单个项目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给予每公斤货物不超过0.5元的支持,单个项目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三)企业申报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项目的,具有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实绩或2023年以来服务不少于10家具有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实绩北京企业,五、项目资金申请、审批及拨付程序1.申报本次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资金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