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分享到-微信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比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白洮政办发〔2021〕37号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洮北区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比例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洮北区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比例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吉办发〔2021〕18号)通知精神,调整我区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比例,二、政策依据依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通知精神第二部分第10条:“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县乡级事业单位新增设专业技术正高级比例为2%,专业技术副高级、中级岗位比例最高可上浮4%和7%,沿边县(市)事业单位新增设专业技术正高级比例3%,新增设乡镇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为2︰18︰50︰30(沿边乡镇3︰20︰55︰22),四、调整标准区属事业单位新增设专业技术正高级比例为2%,专业技术副高级、中级岗位比例上浮4%和7%,新增设乡镇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为2︰18︰50︰30,五、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调整工作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每个乡镇增核1个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解读《关于洮北区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比例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