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移交造价工程师“挂证”线索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对省住建厅移交的造价工程师“挂证”线索开展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处理依据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283号),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豫建市〔2024〕243号),二、治理对象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针对省住建厅移交的造价工程师“挂证”线索,我局开发了“造价工程师疑似‘挂证’查询”系统(网址http://gzcx.zzjs.com.cn/),则表示该人员是省住建厅移交的造价工程师“挂证”线索(目前已收到省住建厅移交的2批线索,则表示该人员未在省住建厅移交的造价工程师“挂证”线索之列,也可以通过“造价工程师疑似‘挂证’查询系统”查询是否异常,对在2024年12月20日前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符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将对省住建厅移交的造价工程师“挂证”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