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安科〔2020〕27号)规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对市财政科技经费资助尚未结项验收的科技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对完成日期在2024年10月前的科技计划项目(见附件)进行结项验收,填报并上传《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提供计划项目任务书、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决算表等相关材料),填报并上传《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二、结项验收提交材料1.计划项目任务书,2.项目实施工作报告(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4.项目资金情况证明材料(专项资金收支设置科目明细账、《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按计划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工作报告、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项目资金情况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的顺序,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下载填报《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3.纸质材料由项目单位、所属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未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按时向主管部门提出结项(验收)申请或延期申请的属于组织实施过失行为,避免《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数据错误、不平衡、与明细账不符等问题,各主管部门要熟悉结项验收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填报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