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述人员外,(二)毕业前3个月(以毕业证书所载时间为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见习人员毕业后,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依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具备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职工教育培训体系,见习单位应按月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见习单位可向海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报道科申请就业见习补贴,三、申请材料(一)《见习基地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审核表》(二)《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三)《就业见习协议书》(四)《山东省见习鉴定表》(五)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六)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七)保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八)以高校毕业生身份参加见习的,导出《山东省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五、办理时限30天六、办理地点(方式)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文件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八、办理结果电话告知九、咨询电话0633-7962837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