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我省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227元/月,通知规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通知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关于发布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96号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现发布我省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以此核定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133元/月,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已离职人员经本人和原参保单位申请可调整2024年缴费基数,积极宣传、引导参保单位及职工按规定申报缴费,稳妥开展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