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人社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1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就业见习工作扩规模、提质量,帮助我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将2024年就业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