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4〕26号)文件要求,经我中心审核,广西新尼科文具有限公司、广西众森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浦北县安石镇民良堂药店、浦北县治鑫服装店等171家企业符合申请稳岗返还条件,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1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寄(送)到我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无论以何种名义反映,均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地址,地址:浦北县江城街道越新路121号二楼浦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核定发放部电话:0777-8366525邮编:535300附件:2024年稳岗第5批符合申请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xlsx2024年12月9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