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28号)《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43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近期开展失业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审查,我县第五批家企业符合2024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拨付金额:10643元,现拟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认为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新绛县社会保险中心反应,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举报电话:0359-7530006,附:2024年新绛县第五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汇总表.xlsx新绛县社会保险中心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