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31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技术中心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2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津工信科〔2022〕4号,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第31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培育认定重点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进一步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力度,鼓励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各区拟推荐名单,申报企业按照《工作指南》编制申报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直接认定为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三、其他事项(一)鼓励各区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特别是适用简化认定政策企业进行现场走访核实,(二)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承诺审批”“一次办”,附件:1.拟推荐申报企业信息表2.各区主管单位联系方式2024年4月28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廉瑞,联系电话:83607325,83607322)(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拟推荐申报企业信息表.docx2.各区主管单位联系方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