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要求,向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返还20%,我市符合领取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中,导致无法发放稳岗返还资金,请各参保单位务必在2024年12月31日前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则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参保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确认,下载《清远市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信息确认函》(详见附件),线下将《确认函》和营业执照(盖章版)交到企业参保地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二是“线上”进行确认,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isso/login.html)注册个人账号和单位账号,进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信息确认”选择“单位办理”,对因账户信息错误或不完整导致社保经办机构无法成功发放补贴资金的企业,需在2025年3月31日前往企业参保地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维护或完善业务,联系电话见下表: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市本级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2号0763-3373389清城区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直属分局清城区小市连江西路中心市场D座3楼0763-3379625清新区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1号0763-5819280佛冈县佛冈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劳动社保社保大厦0763-4290692英德市英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远市英德市光明路与英州大道交界0763-2222045连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双龙南路劳动大厅1楼0763-8716456连南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远市连南县三江镇民族二路1号0763-8665828连州市连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远市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0763-6677100阳山县阳山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工业大道122号0763—7800730附件:清远市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信息确认函.docx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