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于11月初下达我市,一、补贴对象及实际发放金额本次下达我市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为113万元(直接发放至出租车驾驶员),结合我市2023年度出租车实际经营情况,累计经营天数为146678天,累计经营天数为125671天,3、市茶花中巴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租车共计经营65辆次,累计经营天数为21007天,二、发放要求1、各出租公司必须根据2023年实际经营的营运车辆及综合实际经营情况,市交通运输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局将奖励资金汇给各相关单位,请及时与市交通运输局和市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市交通运输局0510-87910879,2、经过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的奖励资金发放清单要在出租汽车经营公司醒目位置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由市交通运输局进行监督检查,附件:宜兴市茶花中巴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023年城市发展奖励资金明细表.xlsx路通出租公司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资金汇总表.xlsx宜兴市交通运输局宜兴市财政局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