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享受稳岗返还企业需经其确认后方可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截至2024年12月9日,经企业确认及经办机构审核,符合2023年度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第四批单位共45家,现将福建祥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5家享受稳岗返还单位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可在正常工作时间通过以下电话向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5日公示电话:0597-7536032附件1:享受2023年度漳平市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四批次)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