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业:根据菏泽市科技局关于《关于组织2024年市级科技成果评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菏泽市科技成果评价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一)计划内项目评价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内项目如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评价需求的,可参加市科技局组织的科技成果集中评价,(二)计划外项目(自选课题)评价计划外项目采取集中评价方式,项目完成单位上报评价材料,二、材料申报要求(一)评价材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鉴定大纲、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效益分析、查新报告等)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个项目材料需单独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和专业类别,项目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两份,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版两份,完成单位推荐报告纸质版两份,请将上述材料报县科技局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三)2024年市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进行,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永琛孙立勇电话:0530-4589071地址:单县湖西大厦205室邮箱:sxkjjzcfgkjcg@hz.shandong.cn附件:1、查新委托登记表2、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3、2024年菏泽市成果评价汇总表4、2024年成果评价专业分类5、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6、单位推荐报告单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