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要求:一、健全完善责任体系(一)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新型墙材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生产过程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立原材料进场检验、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抽检、人员培训、仪器设备校验、抽检记录建档等制度,(三)进一步压实管理部门监管责任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负责新型墙材在工程项目现场的施工质量监管,重点监管新型墙材产品未检先用、施工中擅自变更设计确定的材料产品以及使用不合格产品等行为,2.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所属墙体材料革新部门(以下简称墙革部门)负责新型墙材认定的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3.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生产、销售领域的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监督管理,住建部门应建立工程项目现场监管和新型墙材生产管理“两场联动”机制,质监机构应将发现的工程项目现场新型墙材检验不合格信息及时反馈给当地墙革部门,墙革部门也应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生产质量控制能力差、信用等级低的新型墙材企业信息反馈给质监机构,如发现新型墙材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抽查产品不合格、生产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时,三部门应建立新型墙材行业监督联络员制度,三、健全完善诚信管理制度住建、经信和市场管理部门要推进新型墙材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四、促进新型墙材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支持新型墙材企业绿色发展,引导新型墙材企业研发符合绿色建筑发展要求的产品,支持指导新型墙材企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