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沈科发〔2020〕33号)规定,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未获得过市科技局备案且符合备案条件的星创天地,详细要求参照《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见附件1),申报单位对照《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星创天地可自愿申报备案,申报单位登录沈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并以项目账号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在“星创天地备案”进行申报,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及时受理网上申报审核,市科技局受理申报材料,经现场调研后确定拟备案星创天地名单,在市科技局政务网公示拟备案星创天地名单,并纳入沈阳市星创天地管理,四、联系方式(一)申报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农村处:23768052、22725022铁西区:83895121浑南区:83666354于洪区:25320518沈北新区:81379765苏家屯区:89814368辽中区:87882458新民市:87852096法库县:87119528康平县:87345569(二)技术支持(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操作及密码找回等)咨询电话:18900923879(三)监督电话监督处:22722774附件:1.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2.网上申报操作指南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2月6日附件1.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pdf附件2.网上申报操作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