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劳模工匠待遇,沈阳市总工会组织起草了《关于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兴沈大工匠待遇政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沈阳市总工会,联系电话:024-81170119电子邮件:lining-szgh@shenyang.gov.cn邮政编码:110002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四马路30号317室沈阳市总工会沈阳市总工会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