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对招用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拟发放河北财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社保补贴伍万贰仟柒佰柒拾叁元叁角壹分(小写52773.31元),河北华烨冀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社保补贴伍仟叁佰叁拾伍元捌角捌分(小写5335.88)元,河北今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社保补贴贰万肆仟柒佰陆拾伍元伍角零分(小写24765.5元),共计捌万贰仟捌佰柒拾肆元陆角玖分(小写82874.69元),现将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时间: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8日受理电话:0311-66086831附件1: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公示附件2: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公示附件3: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公示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