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教指〔2024〕49号)精神,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实施细则(2020-2022年)的通知》(闽科资〔2020〕14号)第十一条关于“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补助经费省、市、县按4:4:2比例分级承担”要求,现将2021年度光泽县第一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县级补助资金15.02万元下达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光泽县2021年度第二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县级补助资金表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光泽县财政局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