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文登区租赁型企业职工公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威文政办字[2023]5号)的规定,经过审核,下列家庭初步符合我区租赁型企业职工公寓的申请条件,现将申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内容:1、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在文登区城区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5平方米,2、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领取过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或者领取相关部门定期发放的住房补助,3、申请之日前3年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享受房屋征收拆迁货币补偿的,举报时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结束,举报电话:0631-8480167威海市文登区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