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礼纪镇竹林村委会上深湾、上南坡村民小组范围内,本次拟征收礼纪镇竹林村委会上深湾、上南坡村民小组等集体所有土地4.2954公顷(64.43亩),四、补偿方式与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的规定执行,(二)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宁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万府规字〔2024〕3号)的规定执行,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一)安置对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212人,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费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的规定执行,按照《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宁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万府规字〔2022〕1号)的规定执行,六、办理补偿登记期限请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至2024年11月24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礼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忠涛,七、其他事项(一)本公告在万宁市政府门户网站、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二)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至2024年11月24日)提交实名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意见,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万宁市人民政府2024年10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