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农局办发〔2024〕28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县辖区内遴选1个县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重点建设单位,现将遴选条件要求如下:一、遴选对象和条件县域内有实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服务联合体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等各类组织,机具管理、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规章制度健全,(二)应具备水稻、玉米、糖料蔗、桑蚕等农作物耕整地、机种、机防、机收、机烘、秸秆处理等单环节或者多环节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开展水稻种植机械化服务的,配备插秧机、有序抛秧机等种植机械不少于2台(套),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单季育秧能力不低于1000亩,具备一支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跨区作业队伍,又能组织农机手开展跨区机械化作业服务,县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需满足1和6两项标准,三、遴选和议定小组组长:陈柳生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组长:聂彩媚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甘海芝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成员:邹少州县农机中心四级主任科员李海锋县农机中心产业发展股股长黎国华县农机中心教育培训股负责人四、遴选和认定程序(一)参加县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的单位自主申请,在2024年12月9日前将遴选申报书(见附件)送至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办公室,确定为县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重点建设单位,附件:苍梧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申报书苍梧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5日文件下载:附件1苍梧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申报书.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