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砚茶春茶业有限公司向我办提出申请,其拟建的华安砚茶春茶商旅创业园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华安县仙都镇仙都村国道358以北、迎宾路以东,总用地面积9023.06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1996.6平方米,建筑层数5-10层)因受地质、地形条件限制且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等原因不能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拟申请易地建设,我办于2024年12月2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同意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现依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四条和《福建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管理办法》(闽人防办﹝2021﹞62号)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若有异议,联系人:郑宝燕,华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4年12月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