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及《顺昌县农业农村局顺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顺昌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政农〔2024〕56号)文件精神,经顺昌县农业农村局对服务主体社会化服务申报材料的审核及电话抽查核实,现对拟补助情况(第二批)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期7天(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8日),公示电话:0599-7832283联系人:何美凤姜巧丽附件:1、顺昌县2024年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补助资金公示表(第二批)2、顺昌县2024年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资金补助公示表(第二批)顺昌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