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晋科发〔2022〕31号)中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有关规定,按照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和异地搬迁管理工作规程》有关要求,我办受理了南昌三寸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11家的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经审核,11家企业符合异地搬迁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7日-12月10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提供事实证据,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联系人及电话:司文斌0351-4033005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焦煤双创基地A座1116附件:2024年第三批完成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x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2024年11月27日。